各學院、2020屆畢業生:
畢業生資格審核工作關系到每一個畢業生的切身利益,要求各學院務必對該項工作給予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周密安排、認真落實,嚴把質量關,維護學校良好聲譽,確保本屆畢業生資格審核及頒證工作的圓滿完成,為做好2020屆畢業資格、學士學位授予資格審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審核對象
繳清費用完成注冊有正式學籍的2020屆在校生。
未繳清費用的學生,填寫《2020屆畢業生畢業資格和學士學位授予資格審核申請表》(附件1)交學院辦公室,待符合畢業資格后重新申請審核。
二、畢業資格
德、智、體、美合格,在規定年限內按時修完培養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和實踐教學等環節,取得規定的學分。不在留校察看期內。
僅因在留校察看期內不能畢業的學生,可申請結業,待符合畢業資格后重新申請審核。
三、學位資格
符合畢業資格且必修課程、專業方向課程的平均學分績點達到1.5以上的學生可申請授予學位。學生應在取得畢業證書的同時申請授予學士學位,學生在畢業時符合畢業條件但不符合授予學士學位條件的,取得畢業證離校后一律不補授學位。
根據《東莞理工學院學籍管理規定》中的“學位授予”所列條款和《東莞理工學院學士學位條例實施細則》,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學校不授予學士學位:
1、思想品德鑒定不合格者;
2、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受到刑事處罰者;
3、在校期間受過“留校察看”處分且不符合第6條第二款的規定者;
4、在校期間受過黨、團組織“嚴重警告”及其以上處分者;
5、普通本科畢業生核心課程初修成績出現不合格的學分數累計達20學分以上者,或專升本畢業生核心課程初修成績出現不合格的學分數累計達8學分以上者。
6、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經本人書面申請,所在二級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核同意并提交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通過,可以授予學士學位:
(1)僅因第5條不能授予學位,但畢業時符合畢業條件并考取碩士研究生者;
(2)僅因考試作弊受到“留校察看”處分,此后至畢業時改過表現突出,參加學校義務勞動服務時間達30小時且考核良好以上,必修課程和專業方向課程的平均學分績點達到2.0以上,且留校察看期已滿一年者。
學生登陸教務處網站--辦事指南--學籍科,查看《關于留校察看學生申請義務勞動的管理辦法》,按流程辦理。
四、結業資格
學生修業期滿(含允許延長的學習年限),未獲得規定的各類學分和總學分,尚有課程、實踐性教學環節(含畢業設計、論文)不及格或缺修。
五、學生自查和學院審核
全體畢業生依據教務處在線辦公平臺上所在年級的人才培養方案,自查后填寫《2020屆畢業生畢業資格和學士學位授予資格審核申請表》(附件1)交學院辦公室。學生有學籍異動情況的,可按有關規定向學院申請成績認定。
(一)學生自查
序號 |
學生資格 |
申請資格 |
其他說明 |
1 |
符合畢業資格和學位授予條件 |
申請畢業與學位 |
發畢業證和學位證,證書日期2020年6月 |
2 |
符合畢業資格,但未達到學位授予條件 |
申請畢業 |
發畢業證,證書日期2020年6月; 無學位證,今后不能補授學位 |
結業 |
發結業證,證書日期2020年6月 |
||
3 |
符合結業資格 |
結業 |
發結業證,證書日期2020年6月 |
一年內回校修讀課程的結業生:
(1)一年內返校修讀課程(費用按修讀課程學分計)。符合畢業資格和學位資格,申請結業換畢業和授予學位,發畢業證和學位證。證書日期2020年12月或2021年6月。
(2)一年內仍未符合畢業資格或學位資格,可在規定年限內繼續返校修讀課程(費用按修讀課程學分計)。符合畢業資格和學位資格,申請結業換畢業和授予學位,發畢業證和學位證。證書日期按實際發證年月。
詳細見《東莞理工學院 未能如期畢業學生后續工作管理流程》(附件3)。
(二)學院審核
各學院應檢查2020屆相應年級人才培養方案的執行情況,審核本學院畢業生資格,要求上報本學院所有應屆在校生的畢業資格審核的結論(學生名單可登陸教務系統查看)。填寫《學院2020屆畢業生畢業資格和學士學位授予資格審核匯總表》(附件2),具體學生名單在教務系統畢業審核模塊中進行登記。
附件4、5供各學院審核時參考。附件4由學校財務處提供,在此之后繳清費用的學生務必及時告知學院跟進。
六、畢業工作安排
序號 |
時 間 |
內容 |
備注 |
1 |
5月25日前 |
畢業生將個人申請表以班為單位交給學院辦公室 |
附件1,學生交原件或掃描件, 留學院存檔 |
2 |
5月31日前 |
學院審核畢業生,并將審核匯總表交教務處 |
附件2,電子版和簽字蓋章的紙質版交教務處 |
3 |
6月 |
教務處審核學院結果,并將畢業數據交學校 |
附件:(附件4、5請學院教務員在工作Q群里下載)
1、2020屆畢業生畢業資格和學士學位授予資格審核申請表
2、學院2020屆畢業生畢業資格和學士學位授予資格審核匯總表
3、東莞理工學院 未能如期畢業學生后續工作管理流程
4、未繳清費用學生名單(數據截止日期:2020年5月13日)
5、學生處分名單(數據截止日期2020年5月15日)
點擊下載附件:
附件1、2020屆畢業資格和學士學位授予資格審核申請表.doc
附件2、學院2020屆畢業生畢業資格和學士學位授予資格審核匯總表.xls
附件3、東莞理工學院 未能如期畢業學生后續工作管理流程.doc
教務處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