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2019屆結業生、規定年限內的往屆結業生:
結業復讀生指在應屆6月未能如期畢業的學生,包括2019屆結業生和規定學習年限內的往屆結業生(即從入學取得學籍至畢業,總年限不得超過正常學制的兩倍,含保留學籍、休學、留級的年限),經申請返校修讀課程,在達到畢業或學位條件后可申請畢業資格和學士學位資格的審核。為做好2019-2020學年第二學期結業復讀生畢業資格審核工作,指導學生正確申請畢業資格審核,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畢業資格
繳清費用完成注冊有正式學籍,德、智、體、美合格,在規定年限內按時修完培養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和實踐教學等環節,取得規定的學分。
不在留校察看期內。
二、學位資格
符合畢業資格且必修課程、專業方向課程的平均學分績點達到1.5以上的學生可申請授予學位。學生應在取得畢業證書的同時申請授予學士學位,學生在畢業時符合畢業條件但不符合授予學士學位條件的,取得畢業證離校后一律不補授學位。
根據《東莞理工學院學籍管理規定》中的“學位授予”所列條款和《東莞理工學院學士學位條例實施細則》,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學校不授予學士學位:
1、思想品德鑒定不合格者;
2、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受到刑事處罰者;
3、在校期間受過“留校察看”處分且不符合第6條第二款的規定者;
4、在校期間受過黨、團組織“嚴重警告”及其以上處分者;
5、普通本科畢業生核心課程初修成績出現不合格的學分數累計達20學分以上者,或專升本畢業生核心課程初修成績出現不合格的學分數累計達8學分以上者。
6、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經本人書面申請,所在二級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核同意并提交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通過,可以授予學士學位:
(1)僅因第5條不能授予學位,但畢業時符合畢業條件并考取碩士研究生者;
(2)僅因考試作弊受到“留校察看”處分,此后至畢業時改過表現突出,參加學校義務勞動服務時間達30小時且考核良好以上,必修課程和專業方向課程的平均學分績點達到2.0以上,且留校察看期已滿一年者。
學生登陸教務處網站--辦事指南--學籍科,查看《關于留校察看學生申請義務勞動的管理辦法》,按流程辦理。
三、結業資格
學生修業期滿(含允許延長的學習年限),未獲得規定的各類學分和總學分,尚有課程、實踐性教學環節(含畢業設計、論文)不及格或缺修。
四、學生自查和學院審核
請結業復讀生參照教務處在線辦公平臺上相應年級的人才培養方案,根據本人情況填寫《結業復讀生申請畢業資格和學士學位授予資格審核申請表》(附件1)交學院辦公室。
結業換畢業的學生,交回結業證換領取畢業證書。學院將回收的結業證交教務處。
未達到畢業或學位條件的學生,但計劃參加下學年回校考試爭取畢業或學位資格的學生,不參與本次畢業資格審核。詳細見《東莞理工學院 未能如期畢業學生后續工作管理流程》(附件3)。
(一)學生申請
序號 |
學生資格 |
申請資格 |
其他說明 |
1 |
符合畢業資格和學位授予條件 |
申請畢業與學位 |
發畢業證和學位證,證書日期2020年6月 |
2 |
符合畢業資格,但未達到學位授予條件 |
申請畢業 |
發畢業證,證書日期2020年6月; 無學位證,今后不能補授學位 |
3 |
符合結業資格 |
結業 |
發結業證,證書日期2020年6月 |
(二)學院審核
各單位對本學院畢業生進行審核。填寫《學院結業復讀生畢業資格和學士學位授予資格審核匯總表》(附件2)。
附件4、5、6供各學院審核時參考。附件4由學校財務處提供,在此之后繳清費用的學生務必及時告知學院跟進。
五、畢業工作安排
序號 |
時 間 |
內容 |
備注 |
1 |
5月25日前 |
畢業生將個人申請表交給學院辦公室 |
附件1,學生交原件或掃描件,留學院存檔 |
2 |
5月29日前 |
學院審核畢業生,并將審核匯總表交教務處 |
附件2,電子版和簽字蓋章的紙質版交教務處 |
3 |
6月 |
教務處審核學院結果,并將畢業數據交學校 |
附件:(附件4、5、6請學院教學員在工作Q群里下載)
1、結業復讀生申請畢業資格和學士學位授予資格審核申請表
2、學院結業復讀生畢業資格和學士學位授予資格審核匯總表
3、東莞理工學院 未能如期畢業學生后續工作管理流程
4、未繳清費用學生名單(數據截止日期:2020年5月15日)
5、學生處分名單(數據截止日期2020年5月15日)
6、2019屆未拿畢業證的學生名單;
點擊下載附件:
附件2、學院結業復讀生畢業資格和學士學位授予資格審核匯總表.xls
附件1、結業復讀生申請畢業資格和學士學位授予資格審核申請表.doc
附件3、東莞理工學院 未能如期畢業學生后續工作管理流程.doc
教務處 2020年5月15日